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严格自律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党委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的统一部署,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我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严格自律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存在的差距
(一)政治担当有余、主动作为不足
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根本上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规定》明确要求党委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照这一标准,我的差距是明显的。
一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统筹谋划上,存在就事论事的倾向,年度工作部署中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的频次和深度不够,全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常委会会议次数偏少,未能稳定达到每半年至少一次的要求。二是对下属基层站所的党建工作督查指导不够深入,更多依赖书面报告和数据台账,缺少沉到一线的实地检验,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形式化”“应付式”党建问题发现不及时、纠偏不力。三是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日常督促流于表面,定期听取汇报的机制虽然建立,但约谈提醒的力度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明显弱于业务工作,我没有及时发出警示。
(二)选人用人把关严格、全程监督不足
干部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环节。一是对拟提任干部的考察,重视考察期表现,对于干部日常工作状态、生活作风、“八小时以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全面,考察材料有时过于原则、缺乏实质性的评价内容。二是对新提拔干部任职后的跟踪管理存在“提拔前严、提拔后松”的问题,任职谈话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个别干部提拔任职后出现作风上的松懈苗头,没有得到及时提醒。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说情风”时有出现,我虽然坚持了原则,但对递条子、打招呼的行为没有做到每次都严肃批评、如实记录,对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行为的处置缺乏足够的刚性。
(三)廉洁风险防控重视、制度管控不严
石油销售行业与供应商、承包商往来密切,廉洁风险点多面广,是腐败易发高发领域。一是对公司采购、工程发包、油品销售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廉洁风险排查,存在重排查、轻整改的问题,风险点台账年年更新,但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跟踪不够,部分风险管控措施停留在纸面。二是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够精准,轮岗交流机制执行不严格,个别岗位人员长期任职、缺乏有效制约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有时存在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内自行决定、事后补报的情况,我对此把关不严,没有做到每次都坚决纠正。
二、严格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
(一)廉洁自律总体过硬,细节管控有所松弛
在大是大非面前,我始终坚守了底线,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没有收受贿赂、违规经商等问题。但在一些细节上,存在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的情况。一是在参加商务活动时,对接受供应商安排的餐饮接待的边界把握不够清晰,有时以“不好拒绝”“影响业务关系”为由,接受了超出必要标准的宴请,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在细节处出现了偏差。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偶尔存在将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出行的情况,虽然事后进行了补记,但这种行为本身说明规矩意识还不够牢固。三是对节假日期间下属单位及供应商的礼品、礼金问题,虽然明确拒绝,但对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