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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篇】人大、政协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材料汇编(3篇)VIP专享VIP免费原创优质

【03篇】人大、政协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材料汇编(3篇)_第1页
人大、政协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材料汇编(3篇) 目录 1.人大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2 2.人大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19 3.人大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41 4.人大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55 人大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地方人大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及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工作要自觉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紧紧围绕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文化这一目标,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深度融入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履职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必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舆论环境。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履职思想根基 坚持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学习体系,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用转化,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夯实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共同思想基础。 1.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规范落实与效能拓展。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及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内容要紧密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全国人大及省委、市委最新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决杜绝学习流于形式,每次学习前需精心准备,明确领学人和重点发言方向;学习中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研讨,鼓励党员干部发表真知灼见,进行思想碰撞;学习后要形成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或任务清单,由相关责任委室跟踪督办,确保党的创新理论、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市人大机关不折不扣落地生根,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推动发展的实效。 2.构建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的理论学习培训体系。针对机关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及青年干部等不同群体特点,设计差异化、精准化的学习方案。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人大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风险防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等重大主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需结合分管工作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依托市委党校、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班和机关干部专题培训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修课程。各党支部要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采取“理论+业务”、“理论+案例”、“理论+实践”等模式,开展对象化、分众化的学习活动。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沙龙和“人大青年说”主题论坛,激发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理论宣传骨干后备力量。 3.创新理论宣传宣讲的载体形式与话语体系。组建由常委会领导、专委会负责同志、理论功底扎实的代表和机关干部组成的“人大理论宣讲团”。宣讲活动要改变单向灌输模式,积极探索“互动式、研讨式、场景式”宣讲。利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阵地,结合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将理论宣讲融入履职场景,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身边看得见的事例,宣讲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精心制作一批契合网络传播规律、展现人大工作特色的短视频、动漫图解、H5等新媒体产品,在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理论微课堂”、“代表谈感悟”等专栏,将宏大理论转化为具象表达,增强理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 4.推动理论研究与人大实践深度融合互促。设立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专项课题,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本地实践”、“市域治理现代化中人大职能作用发挥”、“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协同机制研究”、“新时代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等方向开展深度研究。加强与市委党校、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的合作,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研究成果不仅限于形成论文报告,更要注重向实践转化,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研究结论,通过《人大信息》、《调研报告》等内部刊物或专项建议的形式,报送常委会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推动将理论创新成果及时应用于指导人大立法、监督项目设计和工作机制完善,实现理论研究与履职实践的同频共振、良性互动。 二、聚焦中心任务,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履职重点,精心策划主题宣传,创新传播方式,讲好新时代市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有效提升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影响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积极昂扬的舆论氛围。 5.实施重大履职活动全流程、立体化宣传报道。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重大监督活动,以及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重要人事任免等,宣传报道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深度挖掘。改变程序性报道为主的模式,更加注重报道内容的实质性、故事性和可读性。在立法过程中,侧重报道立法背景调研的深入性、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各方利益协调的博弈过程以及法规条款对公民权利义务产生的实际影响。在监督工作中,不仅要报道监督启动和结果,更要深度展现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交锋、被监督单位的回应承诺以及后续整改落实的跟踪情况,揭示人大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政策完善的实际效能,展现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与担当。 6.精心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市名)”系列宣传品牌。以本市各级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素材库,系统策划系列宣传产品。深入报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如何成为民意“直通车”,收集原汁原味民情民智并最终转化为法律条文的具体案例。聚焦代表联络站“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的工作常态,讲述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鲜活故事。展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从项目征集、筛选、审议、票决到监督评估的全链条民主过程。通过纪实报道、人物专访、纪录片、数据新闻等多种形式,全景式、多维度呈现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基层民主在人大工作中的有机统一,生动诠释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民主含量、民主成色,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7.强化人大代表先进典型与履职风采的宣传展示。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先进典型发现、培育和宣传机制。不仅要关注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的履职表现,更要深入挖掘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调研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感人事迹。联合市属主流媒体,开设“代表风采录”专栏,定期推出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突出他们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担当精神和专业贡献。组织“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成果展”,通过案例展示建议提出背后的深入调研、建议内容的专业水准以及办理落实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彰显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制度效能。开展“人大代表讲履职”系列活动,邀请代表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分享履职体会,传播法治精神,拉近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人大代表可信、可敬、可亲的良好形象。 8.构建人大新闻发布与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市人大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的流程、内容和形式。围绕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人大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常委会听取审议的重要专项工作报告及形成的审议意见等,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或媒体通气会。发布会不仅由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主讲,还可邀请相关专委会负责人、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或提出关键建议的代表共同出席,进行权威解读和深度阐释。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立法、监督议题,制作系列解读文章、一图读懂、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通过全媒体平台同步发布,主动设置议题,精准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转化为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提升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压实阵地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对机关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与风险防控,确保所有阵地可管可控,坚决阻断错误思潮和有害信息的传播渠道,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9.严格落实机关宣传平台“三审三校”与内容安全责任制。市人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如《市人大》杂志、工作通讯)等所有宣传平台,必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并建立明确的内容安全责任追溯机制。初审由平台编辑或栏目负责人负责,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基础审核;复审由相关委室负责人或机关党委专职干部负责,侧重审核内容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终审由分管的机关党组成员或秘书长负责,对内容进行最终政治把关和发布授权。每一次审核都必须留下书面或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到人。定期组织“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内容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建立内容安全日常巡检和纠错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10.强化对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思想文化阵地的全流程监管。机关各部门、各专委会主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活动举办前,主办部门须对拟邀请报告人、发言人的背景、主要观点及讲稿提纲进行严格政治审查,填写《意识形态阵地活动审批表》,报机关党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期间,主办部门应指派专人现场跟听,如发现报告人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利益或散布其他错误观点的言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活动结束后,相关发言材料、会议纪要等须报送机关党委备案。严禁擅自邀请未经审查的人员进行授课或发言,严禁为任何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通过刚性制度约束,确保机关举办的所有思想文化交流活动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11.深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排查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涵盖机关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的“市—机关—部门”三级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配备专兼职网络监督员队伍,运用技术手段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测。聚焦政治安全、立法争议、监督热点、代表言论、机关干部言行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滚动排查,建立风险点清单库和应对预案库。完善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协同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涉及人大的负面舆情或网络安全事件,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由权威渠道发声引导、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置。定期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应对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提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媒介素养和舆情处置能力,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 12.加强对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网络言行与社交媒体的引导管理。制定《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网络行为规范》,明确网络言行纪律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清醒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在注册使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账号时,如进行身份认证或发表与履职相关、可能产生公共影响的言论,应保持审慎负责的态度,自觉维护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形象。机关党委和代表工作部门应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在主要网络平台的公开言论进行必要关注和提醒。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保密教育,警惕网络钓鱼、信息窃密等风险,不传播不实信息,不参与非法网络活动。鼓励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在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围绕人大履职和民生话题开展理性建设性的讨论,自觉做清朗网络空间的维护者、践行者和贡献者。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主动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积极探索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赋能人大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工作理念、手段和基层实践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3.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意识形态动态感知与研判机制。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争取与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与合作机制,探索引入或开发适用于人大场景的意识形态风险监测分析工具。通过对本市网络空间中涉及人大立法、监督议题,人大代表履职表现,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讨论的海量信息进行大数据采集、语义分析和情感计算,实现对相关舆论场态势的实时感知、热点追踪和趋势预判。定期(如每季度)形成《市人大相关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报告》,不仅描述现象,更要深入分析舆论关注焦点、情绪演变脉络、潜在风险点及关联因素,为常委会领导决策和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风险防范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见,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14.推动人大融媒体中心建设与传播效能升级。按照“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全媒传播”的思路,深化市人大机关融媒体中心建设。整合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采编力量,建立统一的新闻素材库和全媒体内容生产流程。针对不同平台的受众特点和传播规律,对同一核心履职内容进行差异化加工制作,形成适合网站深度阅读的通讯报道、适合移动端快速浏览的图文消息、适合社交平台传播的短视频或海报等多种产品形态,实现精准投放、协同发声,最大化传播效果。探索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对人大会议、立法听证、宪法宣誓等场景进行沉浸式报道,提升公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定期分析各平台传播数据,根据受众反馈优化内容生产和发布策略,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辨识度的人大融媒体品牌。 15.深化意识形态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的融合互嵌机制。坚决破除意识形态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推动两者在目标任务、工作过程、考核评价上深度融合。在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时,同步评估其中可能涉及的意识形态风险点,并制定相应引导预案。在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和审议环节,主动设置议题,阐释立法宗旨和核心价值,凝聚社会共识。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过程中,不仅检查法律实施情况,也关注相关领域的思想动态和社会心态,使履职过程成为宣传法治、引导预期、理顺情绪的过程。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将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宣传工作的实效、阵地管理的成效作为评价业务工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要维度,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人大履职实践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16.打造具有人大特色的机关文化与廉洁文化品牌。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廉洁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深入挖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本地民主法治建设史中的宝贵精神财富,建设机关文化长廊或荣誉室,传承人大优良传统。开展“书香人大”建设,举办读书分享会、经典诵读等活动,提升干部人文素养。严格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作一批反映人大干部清正廉洁、人大代表崇法尚德的文化作品,在机关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将廉洁要求融入代表履职培训和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优良的机关文化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深厚土壤和环境支撑。 五、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工作力量 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总要求,全面加强人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做好新时代人大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17.实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制定覆盖机关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宣传联络员、网络评论员等不同层级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紧扣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与挑战,重点设置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网络舆情研判与引导、全媒体传播技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等实务课程。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宣传思想战线、网信部门、主流媒体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同时选派骨干人员到上级宣传部门、党校或主流媒体进行短期跟班学习或挂职锻炼。举办“人大宣传业务技能比武”,开展好新闻、好稿件、好案例评选,以赛促学、以评促练。通过系统化、实战化的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使之真正成为懂意识形态、懂人大业务、懂传播规律的复合型人才。 18.完善机关全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与能力培养机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不仅仅是宣传部门或个别岗位的职责,而是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知识、纪律要求纳入新入职干部培训和干部日常教育的必学内容。要求每一位机关干部,无论身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还是行政后勤岗位,都必须具备基本的政治敏锐性和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在起草文件、组织活动、对外交往、日常言行中自觉维护机关形象和政治安全。鼓励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总结提炼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风险点,在机关工作会议上进行分享交流。建立“老带新”导师制度,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指导年轻干部快速成长。通过全员参与、责任共担,在机关内部织密意识形态安全防护网,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19.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意识形态相关履职能力支持体系。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言论和行为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和导向作用。在组织代表初任培训、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时,必须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作为重点模块。系统讲解人大代表的政治属性、法律地位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辨别力,在依法履职和社会活动中自觉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形象。为代表提供国情、省情、市情以及重大方针政策的权威解读资料,帮助代表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建立代表履职咨询支持机制,当代表在提出议案建议、审议发言、参与公共讨论涉及复杂敏感议题时,相关专工委或研究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法律政策咨询,协助代表形成高质量、建设性的意见,确保代表履职发言既体现民意,又符合政治要求和法治精神,有效发挥代表在凝聚社会共识中的积极作用。 20.优化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激励保障与动态管理。关心关爱意识形态工作战线干部的思想、工作和成长。在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中,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干部予以优先考虑。为从事舆情监测、应急值守等任务的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健康保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培养有潜力的年轻骨干。畅通机关内部以及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渠道。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队伍的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要求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自觉维护人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这支关键力量绝对忠诚、绝对可靠。 六、健全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以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执行,保障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1.压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与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机关党组对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机关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部署重点任务。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党组每年要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22.细化机关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清单与任务分工。制定出台《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办公厅(室)、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以及各内设科室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机关党委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办公厅(室)负责机关宣传阵地管理、新闻发布、舆情监测等日常运行;各专工委结合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业务,负责相关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和舆论引导;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动态掌握。建立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研判风险、协同处置。形成机关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机关党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共同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确保责任层层传导、任务件件落地。 2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督查与精准化考核评价。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内部巡察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会同机关纪委,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座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重点检查理论学习实效、阵地管理规范、风险排查化解、队伍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在机关整体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考核评价不仅要看做了多少工作,更要看实际效果,看是否有效巩固了思想基础、引导了主流舆论、防范了风险隐患。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24.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闭环整改与长效治理机制。对于在督查、考核、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中发现的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必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责任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要加强整改过程的跟踪督办和整改结果的审核评估,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根源,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及时将整改落实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修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的闭环管理,推动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不断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新台阶,为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稳固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 人大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做好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意义重大。本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关于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部署,锚定“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市人大依法履职、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一、铸魂赋能强根基,筑牢理论武装思想防线 1.深化理论学习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强化理论武装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任务,必须健全闭环学习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工作、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月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每季度组织1次集中学习交流,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完善分层分类学习机制,针对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基层联络站工作人员制定差异化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建立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的实际成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过渡句:立足人大职能特点,需创新学习载体形式,让理论学习从“被动接受”向“主动践行”转变。丰富学习载体供给,打造“人大讲堂”“线上学习阵地”双平台,每月开展1次“业务+理论”融合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解读政策法规和理论知识。推广“指尖学习”模式,依托机关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推送学习资料、开展线上答题,全年推送学习内容不少于100期,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学习成效考核,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成效督查,对学习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严肃通报批评,倒逼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传播普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普及,凝聚起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市人大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扛起理论传播政治责任,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群众、落地生根。构建“机关+代表+基层”传播体系,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组建理论宣讲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结合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把理论宣讲融入履职全过程,全年开展宣讲活动不少于20场。聚焦群众关切,将党的创新理论与人大工作实践、本地发展实际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群众诉求。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在市级媒体开设“人大履职解读”专栏,每周推送1篇理论解读文章或履职报道,生动阐释人大工作的政治内涵和实践价值。过渡句:强化理论传播实效,需注重阵地建设与内容创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传播格局。建强基层理论传播阵地,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理论宣传角,配备学习资料、宣传展板,打造群众身边的“理论课堂”。创新传播内容形式,结合山西地域文化特色,将理论知识转化为短视频、图文解读、情景短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机关新媒体平台推送,提升传播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传播成效评估机制,定期收集基层反馈意见,优化宣讲内容和形式,确保理论传播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和凝聚力。 3.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市人大机关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抓手,锤炼党员干部政治品格,筑牢忠诚担当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结合建党105周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影片,开展“学党史、悟思想、践初心”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党性锻炼,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党性分析会,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先进典型,查摆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过渡句:理想信念教育需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常态化活动涵养初心使命,激发履职动力。开展“忠诚履职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将理想信念教育与人大履职工作结合,组织机关干部围绕中心工作亮身份、作承诺、践行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优良作风,培育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疏导心理压力,化解思想困惑,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4.深化理论研究阐释赋能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市人大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深化理论研究阐释,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聚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重点领域,设立年度理论研究课题,组织机关干部、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究,形成有价值、可借鉴的研究成果。重点研究新时代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规律、人大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合的路径举措,全年完成重点研究课题不少于5项。建立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将研究成果融入人大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推动理论研究与履职实践同频共振。过渡句:强化理论研究实效,需完善工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提升研究质量和转化效能。加强与党校、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理论研究合作机制,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享研究资源。搭建理论研究交流平台,每半年举办1次理论研讨会,邀请各地人大机关、专家学者交流研究成果,拓宽研究视野。建立理论研究激励机制,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表彰奖励,将研究成果纳入机关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鼓励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理论研究,以高质量理论研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守牢阵地筑屏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5.严格机关内部阵地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市人大机关要严格落实阵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机关内部宣传阵地管理,对机关宣传栏、电子屏、内部刊物等阵地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内容,确保宣传内容政治正确、导向鲜明。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机关内部刊物、宣传材料需经机关党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刊发,电子屏、宣传栏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杜绝错误思想和不良信息传播。规范机关会议、培训等活动管理,各类会议、培训的主题、内容、讲话材料需严格审核,确保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过渡句:强化阵地管理效能,需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控措施,实现全方位规范管理。完善阵地管理台账,对机关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加强阵地使用监督,定期对内部宣传阵地内容进行核查,及时纠正不当表述,每季度开展1次阵地安全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强化工作人员培训,组织阵地管理人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各类阵地规范运行、发挥作用。 6.规范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市人大机关要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趋势,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建强机关新媒体平台,优化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功能设置,定期推送人大履职动态、政策解读、法律法规等内容,打造权威、高效的网络宣传阵地。严格网络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网络发布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宣传部门复核后方可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导向正确。加强网络平台日常运维,建立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处理网络诉求,全年回复网友留言不少于50条。过渡句:强化网络阵地管控,需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管网治网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严防信息泄露。建立网络舆情应对专班,明确职责分工,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对涉及人大工作的网络舆情及时研判、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积极转发正能量内容,抵制网络谣言、低俗信息,自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强化代表履职阵地意识形态管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履职阵地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强化意识形态管控,确保阵地功能正确发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履职阵地管理,明确阵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阵地建设考核内容。规范阵地活动开展,对在阵地组织的代表接待群众、调研座谈、政策宣讲等活动,提前审核活动方案、讲话材料,确保活动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阵地宣传内容管理,对阵地内的宣传展板、学习资料等进行定期排查,及时更新内容,杜绝错误思想传播。过渡句:提升履职阵地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需强化教育引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重要内容,提升代表政治素养和意识形态鉴别能力。建立阵地工作台账,记录阵地活动开展、宣传内容更新、群众诉求处理等情况,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加强阵地工作人员培训,提升阵地管理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确保履职阵地成为传播正能量、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 8.严格对外交流合作阵地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外宣传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市人大机关在对外交流合作中,必须坚守意识形态底线,展现良好形象。规范对外交流活动管理,对与外地人大机关、国外地方议会的交流合作活动,提前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预案,明确交流内容、纪律要求,确保交流活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交流人员教育管理,对外交流前开展意识形态、外事纪律专题培训,引导交流人员坚定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格交流材料审核,对外交流的讲话材料、宣传资料等需经机关党组审核同意,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过渡句:强化对外交流阵地管控,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研判,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建立对外交流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机制,提前分析交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加强交流活动后续跟踪,及时总结对外交流中的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优化工作举措。强化与外事部门协作,及时了解国际舆论动态和外事工作要求,确保对外交流合作中的意识形态工作万无一失。 三、凝心聚力聚共识,强化舆论引导效能提升 9.做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市人大机关要聚焦中心工作,做强正面宣传,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核心职能,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突出宣传人大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加强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协作,开设专题专栏,深入报道人大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8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不少于10篇。突出宣传人大代表履职风采,挖掘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讲好代表故事,全年宣传优秀代表事迹不少于30篇。过渡句:提升正面宣传实效,需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运用短视频、图文海报、H5等新媒体形式,打造一批有温度、有深度、有影响力的宣传作品,通过机关新媒体平台和主流媒体推送,提升宣传覆盖面。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建党105周年、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策划系列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强化宣传内容策划,深入挖掘人大工作中的亮点特色,突出宣传人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凝聚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的共识和支持。 10.完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舆论引导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市人大机关要健全舆论引导工作体系,提升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机关舆论引导工作,定期召开舆论引导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舆论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流程,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时发布人大工作重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4次。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舆论引导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大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过渡句:强化舆论引导效能,需细化工作流程、提升应对能力,确保舆论导向正确。制定舆论引导工作流程,明确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反馈等各环节责任和时限,实现舆情处置闭环管理。加强舆论引导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舆论引导专班,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舆情研判和引导能力。建立舆论引导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舆论引导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优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舆论引导水平。 11.提升舆情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市人大机关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提升舆情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建立常态化舆情风险排查机制,围绕人大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舆情风险排查,梳理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应对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强舆情监测预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主流媒体、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进行全方位监测,及时捕捉涉人大工作的舆情信息,全年监测舆情信息不少于1000条。强化舆情分析研判,组建舆情研判专班,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过渡句:高效处置舆情事件,需健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完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舆情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流程和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时限。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突发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走向。加强舆情处置后续跟踪,及时关注舆情发展动态,根据舆情变化调整处置措施,直至舆情平息,同时总结舆情处置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1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思潮引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市人大机关要强化思想引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社会思潮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及时发现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西方宪政民主等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任何歪曲、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言论。加强理论辨析和思想引导,通过主流媒体、机关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理论辨析文章,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点,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主动发声亮剑,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于说“不”,坚决维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过渡句:强化思潮引导实效,需创新引导方式、凝聚思想共识,筑牢思想防线。开展“理论辨析进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通过座谈交流、专题宣讲等形式,开展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提升群众对错误思潮的鉴别能力。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引导,凝聚思想共识。建立思潮引导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引导策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四、融合履职促发展,推动意识形态与业务融合 13.以意识形态引领立法工作提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法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市人大机关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立法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及重要法规草案需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审议后,报市委审定,确保立法工作与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加强立法过程中的意识形态引领,在法规草案起草、调研、审议等环节,深入宣传党的立法主张和立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针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法规草案,加强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法规内容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主流意识形态。过渡句:推动意识形态与立法工作深度融合,需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立法质量,以良法善治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立法宣传同步机制,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同步开展宣传解读,向社会公众宣传法规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法规的作用。加强立法调研中的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研,了解群众对法规的需求和意见,将群众意愿融入法规制定,同时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凝聚立法共识。开展法规实施后的意识形态评估,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评估法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保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14.以意识形态强化监督工作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市人大机关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重点,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每年组织开展1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及下级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阵地管理、舆情处置等情况。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强化监督实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建立监督整改跟踪问效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过渡句:强化监督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引领,需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加强对文化事业发展、网络安全、新闻舆论等工作的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将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将意识形态工作监督结果纳入被监督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提出质询、罢免等建议,倒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15.以意识形态赋能代表履职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市人大机关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代表履职全过程,引导代表在履职中传播正能量、凝聚共识。加强代表意识形态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代表培训重要内容,提升代表政治素养和意识形态鉴别能力,引导代表在履职中坚定政治立场,自觉传播党的政策主张。组织代表围绕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开展履职活动,通过代表视察、调研、接待群众等形式,了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推动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引导代表在联系群众中开展思想引导,向群众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政策举措,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纠纷,凝聚思想共识。过渡句:推动代表履职与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合,需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代表履职意识形态考核机制,将代表在履职中开展思想引导、传播正能量等情况纳入代表履职评价重要内容,激励代表主动担当作为。搭建代表履职意识形态平台,依托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开展“意识形态宣传进基层”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主张,抵制错误思潮。加强代表履职言论管理,规范代表在会议发言、媒体采访、网络平台等场合的言论,确保代表言论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6.以意识形态深化决定任免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市人大机关要将意识形态素养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考量,确保任免干部政治合格、立场坚定。在人事任免工作中,严格审查拟任干部的意识形态素养,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重要任职条件,对意识形态素养不过关的干部,坚决不予任命。加强对任命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在任命前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任命后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谈话,督促任命干部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任命干部意识形态履职评价机制,对任命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过渡句:强化决定任免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引领,需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审查标准,确保人事任免工作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将意识形态审查贯穿提名、考察、审议、任命等各环节,确保任免工作规范有序。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作,建立意识形态素养联合审查机制,共同做好拟任干部的意识形态素养考察工作。开展任命干部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定期组织任命干部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理论知识,提升任命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五、从严管控守底线,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17.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压实压紧各级党委(党组)责任,做到任务落实不马虎、阵地管理不懈怠、责任追究不含糊。”市人大机关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机关党组、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岗。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全年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过渡句:强化责任落实,需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地生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科室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科室评先评优、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职务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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