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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篇】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汇编(5篇)VIP专享VIP免费原创优质

【05篇】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汇编(5篇)_第1页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汇编(5篇) 目录 1.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 2.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16 3.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32 4.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53 5.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65 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温了党章党规党纪,认真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基层民警代表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通过多种渠道征求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等五个方面内容,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视和剖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我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推进,确保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我共查摆出3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在精文减会、改进调研方面:针对之前存在的“以会议落实会议”、“调研走马观花”等问题,我带头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文减会的规定,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能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2025年,我局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0%,全市性公安会议时长普遍压缩。在调研方面,我坚持“四不两直”方式,更多采取“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全年深入基层所队、社区、企业调研超过60天,围绕“智慧公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课题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并推动解决了基层反映强烈的5类23个具体困难。 在规范公务接待、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方面:我组织修订了《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标准,强化监督。个人带头坚持在单位食堂用餐,外出调研检查一律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现象。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在严格家教家风、净化社交圈方面: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家风不是个人小事。我定期与家人谈心,明确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家人、亲友利用我的影响谋取私利。同时,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严格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 (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同志们给我指出了“对新型犯罪研究不够深入”、“与基层民警谈心谈话覆盖面不广”等5个问题。我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现已全部销号。 针对“打击新型犯罪能力有待提升”问题:我牵头成立了“涉网犯罪研究中心”,组织骨干力量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网络黑灰产等新型犯罪的研究和攻坚。2025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5%和30%,止付冻结涉案资金创历史新高,打击治理成效显著。 针对“关心关爱基层民警力度需加大”问题:我建立了“局长直通车”机制,每季度至少与10名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基层民警进行一对一谈心。同时,大力推动“暖心惠警”工程落实,解决了基层所队营房老旧、执勤装备更新、民警子女入学入托等一批实际困难,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得到提升。 针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有待加强”问题:我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牵头制定了《XX市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定》,全面推行执法全流程记录、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等机制,全局执法质量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其他问题整改情况略,均需具体展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政治“三力”锤炼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政治判断力有时不够敏锐。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意识形态斗争和隐蔽战线斗争,虽然能保持高度警惕,但对一些风险隐患的隐蔽性、关联性认识不够深,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的能力有待加强。比如,对经济社会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的路径和规律,研究得还不够透彻,在部署工作时,有时侧重于公安业务的“硬指标”,对可能引发的政治风险评估不够充分。政治领悟力有时不够透彻。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虽然能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但“钻进去”深研、“跳出来”践行的结合文章做得不够好,将其转化为推动本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上,创新性、实效性还有提升空间。政治执行力有时不够坚决。对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在遇到一些“硬骨头”时,有时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想法,缺乏“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锐气和韧劲。 二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转化度不足。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连贯性不够,特别是对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运用不够娴熟。有时满足于读原文、划重点,但在如何运用理论指导解决公安实战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上,思考不深、办法不多。比如,在运用“枫桥经验”破解新时期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难题上,虽然推广了“警格+网格”等模式,但在如何更好地整合社会力量、运用智能化手段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方面,系统性、制度性的创新成果还不多。 三是落实“两个维护”的实践性有待加强。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如何将“两个维护”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有时更多地体现在口头表态和会议传达上,在将其融入日常警务部署、队伍管理、执法监督等具体环节时,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抓手,未能时时处处体现出最高的政治标准和要求。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作用有所松动。随着职务的提升和工作阅历的增长,有时会产生一种“职业疲劳感”,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精神有所减退。对比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感觉自己党性修养的“纯度”还有差距。在面对公安工作“5+2”、“白加黑”的高强度、高压力常态时,偶尔会闪过“歇歇脚”的念头,攻坚克难的意志力需要进一步锤炼。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虽然深刻,但在主动发声、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方面,做得还不够大胆、不够及时。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炉火”烧得不够旺。虽然能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但有时以领导身份指导工作多,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批评监督少。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能够做到亮丑揭短,但在批评同志时,有时顾及情面,怕伤和气,点问题不够直接尖锐,多用“希望”、“建议”代替批评,“辣味”不足,没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带动分管部门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指导和督促力度还需加大。 三是党性锻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提升。对党性的理解有时停留在理论层面,未能完全将其融入日常的言行举止。在八小时之外,对自己的要求有时会不自觉地放松,认为只要不违反原则性纪律就行,对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潜规则,虽然能做到不参与,但缺乏旗帜鲜明的抵制和斗争。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方面,虽然也组织参观革命旧址,但形式大于内容,内心的触动和思想的升华效果不够持久。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虽然经常下基层,但“官本位”思想有时仍有残留,未能始终做到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多,真正静下心来与普通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少。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虽然也推动解决,但有时未能从体制机制层面深挖根源,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比如,在办理信访案件时,有时更侧重于程序性办结,对信访群众内心的“疙瘩”化解不够彻底,未能完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接受组织监督的主动性有欠缺。对组织的决定能够坚决服从,但在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动态方面做得不够经常,认为只要干好工作就行,思想上的波动和生活中的困难不愿多向组织开口。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上,虽然坚持民主集中制,但有时主观意见先入为主,听取班子成员和各方面意见不够充分,未能最大限度凝聚集体智慧。 三是纪律规矩的“高压线”意识需时刻绷紧。作为公安局长,深知纪律严明是公安队伍的生命线,自身也能做到清正廉洁。但在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上,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认为同志们工作辛苦,对一些非原则性的小问题,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少。对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虽然三令五申,但在常态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上,力度还可以加大,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对分管部门和下级单位出现的个别民警违纪违法案件,虽然坚决查处,但作为主要领导,主动反思、承担领导责任不够深刻。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的锐气有所不足。面对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凭经验办事,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比如,在推进“智慧公安”建设上,虽然投入了大量资源,但在数据融合共享、实战模型构建、深度应用赋能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未能完全打破部门壁垒、警种壁垒,数据警务、智慧治理的效能未得到最大释放。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的便民利企措施虽然不少,但精准度和普惠性还有提升空间,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够强。 二是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有待加强。对一些历史遗留的复杂信访积案、涉法涉诉难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担心“捅马蜂窝”,缺乏“敢啃硬骨头”的决心和“一抓到底”的韧劲,导致一些问题久拖不决。在推动公安体制机制改革中,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时,有时顾虑较多,怕引发不稳定因素,改革的步伐迈得不够大、不够快。面对当前警力不足的普遍性难题,在内部挖潜、优化警力配置、推动警力下沉方面的创新举措不多,效果不够理想。 三是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抓得不够实。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一些工作开会部署了、文件下发了,但后续的跟踪问效、督促检查不够紧密,导致政策效应层层递减。比如,在基层所队规范化建设上,标准制定得很高,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执行走样、管理滑坡的问题,说明我在抓常抓长、精细化管理上还不到位。对部署的工作,有时过于看重材料汇报,深入一线实地核查、验证成效不够。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得不够严实。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逢会必讲,但系统性、前瞻性的谋划不够,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上,思考不深、措施不新。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不够硬,压力传导不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二是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及时,谈心谈话的深度和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待加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运用不充分,未能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缺乏有效抓手,与家庭、社区的联动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是执纪问责的震慑效应未能充分显现。虽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但在推动“以案促改”上做得不够深入,未能很好地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管措施方面,协调督促力度不够,标本兼治的效果有待提升。 (需要说明的事项: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包括房产、金融资产、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均已向组织报备。2025年度,未收到群众反映本人的问题线索,未受到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本人的问题,未受到组织约谈函询。家庭成员均遵纪守法,无经商办企业行为。其他需说明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典型案例:对我触动最深的是近期通报的【某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L某严重违纪违法案】。L某曾是一名有着多年警龄、战功赫赫的“老公安”,但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最终锒铛入狱,其教训极其深刻。 对照案例举一反三进行剖析,反思自身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存在思想滑坡的风险。L某的堕落,根子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反思自己,虽然大方向上能把持住,但在长期复杂的斗争环境中,如果不时刻加强党性修养,持续进行思想“除尘”,“精神堤坝”也可能出现松动。有时会不自觉地放松对自我的严格要求,认为自己是“老公安”,经受住了考验,这种麻痹思想是十分危险的。 二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意识有待强化,存在权力任性的风险。公安局长手握执法司法权,容易成为“围猎”对象。L某正是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反思我在行使权力时,虽然强调依法用权,但在一些具体环节,如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干部任用上,是否完全做到了公开透明、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是否有时会因为工作便利或所谓“效率”而简化了程序?这说明我在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上,还需要更加自觉和严格。 三是家风家教建设存在短板,存在“后院起火”的风险。L某案件也涉及到其家人。这警示我,必须把家风建设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虽然我对家人有严格要求,但日常的教育、提醒和约束是否真正做到位?是否深入了解他们的社交圈、生活圈?能否确保他们绝不利用我的影响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这方面我需要投入更多精力,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深刻剖析以上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思想根基不牢。根本原因在于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未能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满足于一般性学习和了解,缺乏“钻”和“研”的精神,导致对新时代公安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不够精准,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存在短板。思想上出现了“钝化”,导致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随之下降。 (二)党性修养有所松懈,宗旨意识淡化。随着职务升迁和环境变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艰苦奋斗、自我革命的精神有所减弱。有时以事务性工作代替党性锻炼,导致理想信念的根基不够坚实。与基层群众的直接联系有所减少,“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在思想深处有时变得模糊,未能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这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的表现。 (三)担当精神有所弱化,进取意识不足。面对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怕担风险的思想,缺乏“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习惯于用传统路径依赖开展工作,对于新知识、新科技的学习应用不够主动,导致在推动工作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存在一定的“本领恐慌”。 (四)纪律观念不够严格,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到位,认为公安队伍主流是好的,对自身和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警惕性不够高,批评教育不够严厉,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在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上,有时存在“底线思维”,即守住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底线即可,未能始终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坚决彻底抓好整改。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每年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确保每周至少投入8小时用于系统性理论学习,带头在全局讲党课、作辅导,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安全稳定的实际成效。 (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每年至少确定2个重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不少于60天的“沉浸式”调研,真正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忧。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带头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聚焦战斗力标准,直面问题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全力攻坚公安大数据战略,打破数据壁垒,提升智慧公安建设水平。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优化警力配置,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等犯罪,出重拳、下狠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坚决扛起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身边反面教材,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紧盯“关键少数”和执法办案、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坚决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持续净化警营政治生态。 (五)严守纪律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家教家风,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严教育、从严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形象,为全市公安民警立好标杆、作好表率。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可能还有认识不到位、查摆不深入的地方,恳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紧扣会议主题,通过参加专题研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严格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五个方面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检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同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中需持续整改事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未整改到位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治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及调研考察扎堆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及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项作出说明。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查摆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残留”“服务群众质效不优”“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坚持立行立改、常态长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1.聚焦形式主义整治,精简文件会议数量。2025年以来,我牵头制定《全市公安机关精简文件会议十条措施》,明确文件会议审批流程,严控发文规格和会议规模。全年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2%,会议数量同比下降28%,基层迎检考核事项减少35%,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同时,我强化督查检查实效,取消“痕迹主义”考核指标,将群众满意度、案件办结率等实绩作为核心考核依据,推动工作重心向“办实事、求实效”转变。 2.聚焦服务群众提质,深化“放管服”改革。我针对群众反映的户籍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等环节繁琐问题,牵头推出“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等便民举措。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提升至95%,68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我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00余件,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同比提升5.3个百分点。 3.聚焦制度规范完善,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我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用车审批制度,实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月公示、季审计。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未发生违规接待、公车私用等问题。同时,我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累计开展专项检查6次,整改问题隐患32个。 (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我查摆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打击新型犯罪能力有待提升”“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部分问题需持续深化整改。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问题,我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专题研讨,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学习48次、专题研讨12次,撰写心得体会20篇。同时,我推动理论学习与公安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政治练兵+业务练兵”融合培训,累计培训民警辅警3000余人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实际行动。 2.针对“打击新型犯罪能力有待提升”问题,我牵头组建市公安局新型犯罪侦查支队,整合刑侦、网安、经侦等警力资源,建立“情报导侦、精准打击”工作机制。聚焦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新型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10次,打掉犯罪团伙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3亿元。同时,我推动建立反诈预警劝阻中心,累计发送预警信息50万条,劝阻潜在受害人3万余名,预警劝阻成功率达92%。 3.针对“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我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紧盯执法办案、行政审批、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年开展警示教育2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8部,通报典型案例35起。同时,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民警辅警15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达80%,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我深知政治忠诚是公安队伍的第一生命线,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够强。我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但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理解不够透彻。在学习过程中,我往往偏重与公安业务直接相关的内容,对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学习较少,导致理论素养不够全面。面对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我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有时存在“学用脱节”的情况。 2.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待提升。在日常工作中,我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政治风险警惕性不够高。比如,在处置涉众型信访问题时,我更多关注事件本身的化解,对背后可能存在的别有用心人员煽动串联的情况研判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察觉潜在的政治隐患。在网络舆情应对中,我对一些歪曲事实、抹黑公安形象的言论,有时反应不够迅速,引导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 3.政治执行力存在一定差距。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时,我有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于一些难度较大、涉及多方协调的工作,我缺乏“钉钉子”精神,跟踪督办不够有力。比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我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在督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方面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工作进展缓慢,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员标准,我在党性锤炼上仍需持续用力。 1.党性锻炼的经常性不足。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在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时,我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况,缺乏主动参与、深入思考的意识。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运用不够到位,在民主生活会上,我自我批评时能够直面问题,但在相互批评时,存在“老好人”思想,顾虑情面,不敢较真碰硬,批评意见缺乏辣味。 2.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有待加强。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复杂的社会环境时,我有时会产生浮躁情绪,对理想信念的坚守有所松懈。比如,在处理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疑难案件时,我会出现畏难情绪,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在面对个人得失时,我有时会过分计较,未能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忘记了入党时的初心和使命。 3.宗旨意识的树牢程度不够。我虽然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未能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比如,在办理一些治安案件时,我更多关注案件的查处情况,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和权益保障不够到位。在接待群众信访时,我有时存在不耐烦情绪,未能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导致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敬畏之心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对照“三个敬畏”的要求,我在思想和行动上仍存在一些短板。 1.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深入。我对“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理解不够透彻,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官本位”思想。比如,在开展调研工作时,我存在“走马观花”的情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未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在制定政策措施时,我有时未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导致部分政策措施与群众实际需求存在脱节。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时,我有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未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敬畏组织的觉悟有待提升。我虽然能够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但在一些小事小节上,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比如,在参加组织活动时,我有时会因工作繁忙而迟到早退。在请示报告工作时,我有时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汇报不够及时全面。在执行组织决定时,我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未能完全做到令行禁止。 3.敬畏法纪的底线不够牢固。我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但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比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我有时为了追求办案效率,对一些执法程序的规范执行不够严格。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我有时存在“人情审批”的情况,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碍于情面,未能坚决拒绝。在面对一些诱惑时,我虽然能够守住底线,但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身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未能及时提醒纠正。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对照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使命任务,我在担当实干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1.攻坚克难的勇气不够足。在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棘手的工作时,我有时存在畏难退缩的情况。比如,在推进公安体制改革过程中,我遇到了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未能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支持,导致改革进展缓慢。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时,我面对一些背后有“保护伞”的犯罪团伙,存在顾虑情绪,缺乏“一查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2.改革创新的力度不够大。我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思想,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比如,在推进智慧警务建设过程中,我更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创新的内容较少,导致智慧警务建设与实际工作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在优化警务运行机制方面,我未能打破传统的警力配置模式,导致警力资源未能得到最优配置,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3.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强。我虽然能够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措施,但在跟踪落实方面存在不足。比如,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我虽然部署了相关任务,但在督促检查时,存在“蜻蜓点水”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在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时,我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导致部分基层所队基础工作薄弱,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管党治党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作为公安局党委书记,我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上仍存在一些不足。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我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研究部署工作时,我更多关注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和部署不够深入。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时,我有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指导不够有力,部分基层党支部存在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2.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格。我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不够严厉。在日常工作中,我更多关注干部的工作业绩,对干部的思想动态和作风建设关注不够。在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时,我有时存在“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情况,未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够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3.队伍建设成效不够明显。我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缺乏系统规划,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有时存在“论资排辈”的情况,未能充分发挥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我更多注重业务培训,对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培训不够重视。部分民警辅警存在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中需继续整改事项:目前,“调研考察集中扎堆、层层陪同”的问题仍未完全杜绝,部分调研活动存在“走过场”的情况;“违规吃喝、违规打牌赌博”整治工作需持续深化,虽然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但仍存在个别民警辅警在工作日饮酒的情况。 2.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统计督察、审计监督以及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上一轮巡视巡察反馈的“基层警力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80%,剩余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环保督察反馈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不足”问题,已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累计查处超标排放机动车1.2万辆;统计督察和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发现的“部分民警辅警纪律意识淡薄”问题,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得到有效改善。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我能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公安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但仍存在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对一些涉警负面舆情的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4.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我能够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时向组织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情况,未发生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 5.群众反映、组织约谈函询情况:2024年以来,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线索20条,均已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组织约谈函询3次,均已如实说明情况,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以近期查处的XX县公安局原局长王某某违纪违法案件为例,该同志身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存在违规干预执法办案、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照该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深刻剖析反思,发现自身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隐患。 1.理想信念根基不够牢固。王某某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滑坡,忘记了初心使命。对照反思自己,我虽然能够坚守理想信念,但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各种诱惑时,有时会出现浮躁情绪,对理想信念的坚守有所松懈。在日常工作中,我对自身的思想改造不够重视,缺乏经常性的党性锻炼,未能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烈。王某某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最终身陷囹圄。对照反思自己,我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但在一些小事小节上,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比如,在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地考察团时,有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的情况;在使用公务用车时,有时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这些行为虽然看似小事,但反映出自己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烈,未能做到防微杜渐。 3.权力监督制约不够到位。王某某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对照反思自己,我作为公安局局长,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虽然能够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但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监督制约不够到位的问题。比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时存在“一言堂”的情况,缺乏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有时存在“人情审批”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4.宗旨意识树立不够扎实。王某某背离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对照反思自己,我虽然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未能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比如,在办理一些治安案件时,我更多关注案件的查处情况,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和权益保障不够到位;在接待群众信访时,我有时存在不耐烦情绪,未能耐心倾听群众诉求。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深刻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主要还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武装弱化,思想根基不够扎实。我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缺乏“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导致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我未能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生活方式,而是把学习当作任务来完成,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导致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2.党性锤炼不足,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我参加工作时间较长,有时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对党性修养的锤炼不够重视。我未能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各种诱惑时,党性原则有所动摇。我对“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理解不够透彻,未能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官本位”思想,缺乏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担当精神不足,进取意识不够强烈。我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我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棘手的工作时,存在畏难退缩的情况,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我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思想,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未能积极主动地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 4.纪律约束不严,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我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不够深入,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烈,未能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我在日常工作中,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宽松软”的现象,未能做到防微杜渐。我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部分民警辅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我将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将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每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专题研讨,带头领学、带头宣讲、带头落实。我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锤炼坚强党性,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我将坚持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将认真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较真碰硬,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我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我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勇于担当作为,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我将坚持把干事创业作为第一要务,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我将聚焦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我将加大对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情报导侦、精准打击”工作机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将深化公安体制改革,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 4.从严管党治警,营造风清气正生态。我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党建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我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选拔任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党纪国法,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我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民警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5.严守纪律规矩,树立清正廉洁形象。我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我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将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我将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总之,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围绕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五个方面,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自我反思、群众提、同事帮、上级点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并对照违规吃喝、酒驾、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专项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人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新时代公安使命任务,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盼、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需要,经认真查摆,仍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本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政治能力建设上仍有短板,具体表现为: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实效不足。虽然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但存在“被动学习”“浅表学习”的现象,对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整体性把握不够,往往是通读多、精读少,记笔记多、悟原理少,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尤其是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思考不深、研究不透,未能充分将全会精神转化为破解公安工作难题、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同时,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存在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对规定内容的理解不够全面,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 二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升。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各类风险挑战,有时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研判风险,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察觉不及时、处置不果断。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虽然能够按时完成,但存在“照搬照抄”“机械执行”的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未能充分结合我市社会治安特点和公安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导致部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例如,在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对上级部署的任务机械落实,未能结合我市老旧小区多、流动人口多的实际,优化防控布局、创新防控模式,防控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三是政治责任担当不够有力。作为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肩负着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但在面对一些复杂棘手的工作任务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尤其是在处置一些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时过于注重程序合规,缺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意识,未能及时有效化解风险、解决问题。同时,在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有时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对公安队伍的政治建设重视不够,未能经常开展政治谈心谈话,对民警的政治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全面、不够深入。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但在党性修养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上仍有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理想信念锤炼不够经常。虽然能够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但在面对日常工作的繁琐和各种诱惑时,有时会出现思想松懈的情况,对理想信念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未能始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激励自己、约束自己。在党性教育学习中,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深入,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不够,未能真正做到以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 二是党性锻炼不够扎实。在日常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业务工作的推进,忽视了党性锻炼的重要性,未能经常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党性教育活动,未能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和考验。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老好人”思想,自我批评避重就轻、遮遮掩掩,批评他人蜻蜓点水、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党性锻炼的实效性不强。同时,在践行初心使命方面,有时存在脱离群众的现象,未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缺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 三是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有待提升。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细节方面,有时存在放松要求的情况,对自身的道德修养重视不够,未能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虽然能够学习相关内容,但未能真正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性问题警惕性不够,未能及时坚决抵制。例如,在接待外来考察人员时,有时存在铺张浪费的倾向,未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勤俭节约的意识不够强烈。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努力规范权力运行,但对照“三个敬畏”的要求,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群众工作不够扎实。虽然能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但存在“走马观花”“形式主义”的现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经常,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在解决群众诉求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的情况,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治安问题,未能及时有效处置,导致部分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一定影响。例如,在处理群众反映的小区噪音扰民、停车难等问题时,有时过于依赖基层派出所处置,自己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不够,导致问题解决不彻底,群众满意度不高。同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对公安领域的民生工作重视不够,未能主动聚焦群众在户籍办理、出入境服务、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 二是敬畏组织的意识不够牢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独断专行”“一言堂”的倾向,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有时未能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未能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待提升。同时,在接受组织监督方面,存在被动接受监督的现象,主动向组织汇报工作、汇报思想不够经常,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未能始终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组织的安排和要求。例如,在研究公安队伍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时,有时过于自信,未能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基层民警的意见,导致部分决策不够科学,执行效果不够理想。 三是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坚定,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作为公安局局长,虽然能够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但在一些工作中,有时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对执法办案的规范性重视不够,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导致部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存在执法风险。同时,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强,对一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不够到位,未能有效防止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未能坚决杜绝随意用权、任性用权的情况。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对法纪的敬畏之心不够强烈,未能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但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的目标任务,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推进不够均衡。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过于注重打造亮点工作、特色工作,对一些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例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方面,过于注重打造示范社区、示范派出所,对全市基层治理的整体提升投入精力不够,导致基层治理水平不均衡,部分基层派出所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同时,在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公安工作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对企业发展中的安全需求、服务需求了解不够,推出的护航企业发展举措不够精准、不够有力。 二是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烈,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面对公安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未能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而是等待上级指导、等待时机成熟,导致一些工作长期停滞不前。例如,在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面对复杂的犯罪形势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举措,导致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群众安全感受到影响。同时,在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方面,缺乏主动识变应变求变的意识,对公安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把握不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较为传统,未能有效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发展要求。 三是工作落实不够有力,跟踪问效不够严格。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虽然能够按时部署,但在推进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导致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例如,在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时,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在推进过程中,缺乏定期的督促检查和成效评估,导致部分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成效不够明显。同时,在工作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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